2024-01-30
当前光伏电站投资收益最大风险——电价下降。随着风电、光伏装机量一路狂飙、高比例接入电网,消纳问题愈加紧迫,新能源入市参与市场化交易已然加速。十五年来,从4元/kWh到平价、低价,我国光伏电价历经多轮改革,本文梳理了光伏上网电价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以及未来新趋势。追溯历史,我国光伏终端规模应用最早起步于21世纪初,但彼时多以政府主导示范项目为主,如西藏无电县建设、中国光伏工程等国家计划,直至2008年,我国商业化光伏电站建设拉开帷幕。1.2008年:核准电价时期为推动国内产业发展,发挥西部太阳能资源优势,2008年国家发改委分批次核准了4个光伏项目,包括上海2个、内蒙古及宁夏各1个,将电价核准为4元/kWh。2.2009~2010:竞争电价时期为进一步激发我国光伏终端市场,2008年起,国家组织实施了两批特许权招标光伏项目,采用低价竞标方式。敦煌10MW光伏电站作为首个特许权项目于08年年底启动招标,最终中广核以1.09元/kWh价格竞标成功;2011年6月,第二批光伏特许权项目启动招标,涉西部8省区13个项目,总计规模为280MW,中标电价范围为0.7288~0.9907元/kWh。与此同时,2009年国家开始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以及光电建筑配套相应财政补贴支持。但由于政策漏洞、监督缺位等问题,市场上出现大量骗补行为,两项补贴分别于2013、2015先后终止、取消。3.2011~2018年:标杆电价时期2011年,为探索光伏合理上网电价,我国出台了第一个地面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政策,正式进入标杆上网电价时期。政策要求:2012年7月1日前核准、12月31日前投产、尚未核定电价的光伏项目,上网电价统一为 1.15元/kWh;2011年7月1日前核准但年底未建成的电站,除西藏外仍执行1.15元/kWh,其余则按照1元/kWh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之久。为推动各地新能源平衡发展,提高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2014年我国开始执行三类标杆电价。国家明确在2013年9月1日前备案,年底并网的项目,继续执行1元/kWh的电价;2014年1月1日之后并网的,根据所在地区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划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实行分区标杆上网电价。此后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光伏上网电价逐年递减。在2018年共下调2次,这就是让行业为之一振的“531”事件。电价下调外,还规定2018年仅安排10GW分布式光伏规模,且截止点提前至5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分布式光伏补贴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但在此后2013年~2018年间,分布式度电补贴从最初的0.42元下降至0.32元,同样在2018年下调2次。4.2019~2020年:指导电价+竞争电价巨震之后,我国光伏行业进行管理变革。2019年,国家发改委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改为指导价,将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三类资源区电站上网指导价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0.45元、0.55元,同时明确,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此后,除扶贫、户用光伏外,其余需补贴的光伏项目原则上均须采取招标等竞争性配置方式,上网电价为主要竞争条件,国家根据补贴额度通过排序确定补贴名单。据悉,2019年竞价项目补贴共22.5亿元,3921个项目进入补贴名单,总规模22.79GW,最低上网电价为0.2795元/千瓦时。2020年集中式光伏上网电价同样需要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认,三类资源区上网指导电价下调至每千瓦时0.35元、0.4元、0.49元。当年补贴总额为10亿元,最终434个项目进入补贴名单,总规模25.97GW,最低电价为0.2427元/千瓦时。补贴方面,2019年后国家将分布式补贴大幅下调,并分为自发自用分布式和户用光伏两类,分别为每千瓦时0.1元、0.18元,2020年两项补贴分别下降至每千瓦时0.05元、0.08元。2013~2020年光伏上网电价一览:5.2021年之后:平价上网时期2021年,平价时代到来。国家发改委明确,新建光伏项目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且中央财政不再进行补贴,但户用光伏电站仅在2021年保留每千瓦时0.03元的全发电量补贴。此外,通知还允许新建项目可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绿色电力价值。新建项目电价以保障性小时数作为分界点,按照不同的电价执行。2021年上网电价政策:2022年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随着户用光伏、光热示范项目补贴在2022年的结束,也宣告了中国新能源发展全面进入无补贴的平价时代。6.市场化竞价新时期自2015年新一轮电改启动以来,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取得稳步进展。为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促进新能源消纳,国家发改委先后选择了两批试点省份进行现货市场交易。电力现货市场是作为完善市场化交易的关键一步,目前首批8个试点地区中,山西、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相继转入正式运行,第二批6个电力现货试点地区已全部启动模拟运行阶段,未来现货电量比例或将随着新能源比例提高而逐步提升。近年来,“参与市场化交易”频繁出现在国家及地方多部政策中。根据国家规划,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本建成,同样也是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节点。近日国家能源局政策明确了2024年能源重点工作包括:逐步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实现新能源发展与市场建设协调推进。参与市场化交易已是大势所趋,但由于光伏出力时段集中,入市交易或将面临实际成交电价下降的风险。从此前各电力现货试点地区目前交易情况来看,不同地区光伏上网电价存在差异,且波动幅度较大,电价收益大打折扣。在近期甘肃、云南、河南、广西4省公布的最新的新能源电价政策中可以发现,光伏上网电价相对于煤电基准价,预期最少下降0.025元/度,最高下降超过0.15元/度。四省新能源最新电价政策:
2024-01-26
随着电力市场化的推进,以及上游原材料价格的下降,工商业储能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同时也快速地进入了产能过剩的状态。于是就非常卷。虽然同样都是卷,也有不同的卷法,美其名曰:差异化竞争战略。层次一:卷关系这是绝大多数工商业储能一上来的卷法:产品不重要,成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能搞定客户,打招呼的人的层次多高,能不能搞定并网环节的关系。和光伏、售电类似。层次二:卷产品对代理商来说,卷完客户关系,接下来就是选择合适的产品。同样的性能,比电芯;同样的电芯,比成套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交期;同样的交期,比服务;同样的服务,比谁能OEM贴牌......反正电气行业产品内卷的套路,一个都不能少。层次三:卷EMC模型在固定峰谷套利的模式下,峰谷价差*峰谷时段的总套利空间不变,同时绝大多数都是走“效益分享型EMC”模式,都不需要用户前期投资。对用户说,无非EMC方在收益期、收益分成比例、收益支付方式、收益风险管控的竞争。谁要的更少,谁能赢。层次四:卷配电系统解决方案储能不是单独的一个产品,而是工商业配电系统的一个元器件,无论是光伏-储能-负荷的联合调度与优化,还是储能降低企业基本电费、进行无功优化。要想储能应用得好,对配电系统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层次五:卷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不仅比拼产品和配电运行管理,一些企业已经把储能、光伏、微电网管理、电费管理等各个主体,在企业能源管理这个层次上进行融合,实现了能源管理数字化,甚至上升到“数字工厂”、“数字化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这个层面去推进。层次六:卷零碳整体解决方案一些高端项目,在数字化层面都很难分出胜负,于是竞争继续升级:你有数字化整体方案,我有综合智慧零碳工厂、综合智慧零碳园区整体解决方案,把一次设备的光储充、源网荷、多能互补;二次系统的设备物联、实时控制;以及三次的数字化系统整体方案全给你包进去。层次七:卷电力市场交互现在零碳整体解决方案都已经很卷了,那再往上就是卷电力市场交互方案了,比如需求响应、柔性负荷控制、动态电价响应、乃至VPP、V2G......层次八:卷整体产业链对于GW级的工商业储能项目,或者成片开发项目,上面七层卷法都不重要,因为需要对接政府、产业园区,所以终极内卷心法的最高状态就是:卷整个产业链。上游的融资平台、投资基金,中游的产业制造,下游的储能运营与产品服务,契合地方政府的新能源产品发展政策,把整套产业链都落地当地,以换取当地储能资源开发权。总结:储能样样卷,总有一款卷法适合你......
2024-01-23
2024-01-17
一、前言2023年上半年,在我国新增光伏项目中,分布式光伏的装机容量已经超过光伏项目装机总容量的50%[1]。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3年11月3日公布的《2023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2]中的数据,2023年前三季度新增光伏项目并网容量12,893.6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6,714.1万千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分布式光伏项目的主要类型之一,一般指利用企业、工业园区厂房屋顶及附近区域开发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随着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大规模开发,了解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全过程中风险防范要素已经成为项目开发主体、投资主体的刚需。同时,项目开发主体有必要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开发建设合规要素进行全面关注,以避免项目中的颠覆性风险,从而保证项目持续、高效运营。本文围绕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争议解决等环节展开。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概述目前,已经有部分政策性文件对分布式光伏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进行了定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户用光伏建设运行百问百答(2022年版)》:分布式光伏系统是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一般接入低于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网,所发电以就地消纳为主,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性的光伏发电设施。目前发布的政策性文件中,对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暂无明确的定义。山西省能源局于2022年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问答手册(一)》中提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不含户用光伏)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前期开发建设风控要点项目实施区域项目实施区域是开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核心和基础。在项目开发前期,只有存在可用的项目实施区域,才能够继续开展项目的后续开发工作。关于项目实施区域,从法律层面而言,有三个重要方面值得关注,分别是项目实施区域所在土地、不动产的权属,项目实施区域所在不动产上的租赁、抵押、查封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区域中涉及屋顶的屋顶承载力情况。(1)合作方应当确保对项目实施区域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项目开发主体应当关注合作方是否对项目实施区域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是使用权。目前,政策和法律层面并未对以合法转租的区域实施分布式光伏持否定性意见,因此,以屋顶、墙面等区域实施项目的,并非只有实施区域的所有权人才有权与项目开发主体合作开展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前期洽谈过程中,应当对项目实施区域的土地、不动产权属证明进行核查,保证合作方对实施区域的土地、不动产有合法、有效、覆盖项目20-25年运营期限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合作方不是项目实施区域的所有权人的,还应当重点核查合作方与所有权人的租赁合同中是否存在允许转租的约定,并尽可能取得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2)项目实施区域涉及建筑物的,应当确保建筑物的产权手续合法合规项目实施区域涉及到建筑物的,建议对不动产的产权手续的合规性进行进一步核查,并留下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在项目实施区域对应的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规性手续的情况下,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中涉及租赁法律关系的部分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可能。(3)建议办理租赁备案关于缺乏租赁备案手续的租赁合同是否导致无法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定的问题。在现有司法实践中,对租赁备案是否能够对抗“买卖不破租赁”存在不一致的观点;目前,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存在房屋租赁没有备案无法对抗第三人,无法主张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因此,基于最大限度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项目开发主体在与合作方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后应当尽量进行租赁备案,以降低因项目实施区域所有权变动导致项目运营受到影响的风险。(4)租赁法律关系无法对抗在先的抵押权、法院查封或其他租赁关系在确定合作方对项目实施区域涉及的土地或者不动产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后,开发人员应当对项目实施区域涉及的土地或者不动产是否存在在先的查封、抵押、租赁的情况进行查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3]等相关规定,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签订前,项目实施区域涉及抵押、查封或其他租赁关系,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中的租赁关系可能无法对抗在先成立的抵押权实现、法院查封或是租赁关系,可能对项目运营产生颠覆性影响。一般而言,土地或者不动产是否存在在先的查封、抵押、租赁的情况可以通过要求所有权人或律师在不动产信息登记中心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确认,在项目实施之前应当进行全面核查。(5)应在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中明确约定遇到征收导致合同解除的责任承担由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运营周期一般为25年,因此存在由于项目实施区域遭遇拆迁、征收导致项目无法持续运营的可能。在目前的项目实践中,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一般会约定用能单位/项目实施区域所有权人在征收时应当征求项目开发主体的意见等条款,但是在征收周期短、信息不对称情况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很难界定用能单位/项目实施区域所有权人在征收时是否按照约定征求了项目开发主体的意见或者征求了意见后是否按照该等意见进行谈判,因此较难通过该等约定保证项目开发主体在征收过程中的利益。因无法在征收协商中达成一致并不能构成用能单位在合同能源管理协议项下的合同违约事项,如果在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中没有对征收事项发生时各方责任的明确约定,在征收过程中较易发生争议。(6)屋顶承载力符合安装光伏要求,是实施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必要条件出于集约利用和规模最大化考虑,目前大部分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在企业厂房的屋顶实施。由于很多厂房在原始设计时并未考虑到在屋顶安装光伏项目,因此在实施前应当对厂房屋顶的承载力情况是否满足安装光伏项目要求进行确认。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项目开发方聘请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区域的屋顶承载力情况进行检测,若承载力不符合要求,应当根据报告载明的方法进行加固,加固后再次复核。屋顶承载力要求,是关乎项目安全性和合作方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应当审慎对待。(7)其他因素除了上述考虑因素外,对于项目实施区域,项目开发主体还应当对实施区域周围是否存在阴影遮挡、特殊实施区域的合规性问题(如停车棚、蓄水池)等可能影响光伏项目开展的情况要素进行综合考量。用能单位调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中,存在项目开发主体、合作方两个主体。对于不同的上网模式,合作方的角色也不同。在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项目中,合作方既是项目实施区域的提供者,也是项目的用能单位,因此,在该种类型的项目中,项目开发主体需要对合作方的用能情况和资信状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在全额上网的项目中,由于不涉及合作方用能,所以无需关注合作方的用能量;但是由于合作方提供实施区域,从希望保持项目稳定运营的角度出发,对于其资信情况还是需要作基本的了解。(1)合作方的用能量及稳定性将对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就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项目,项目开发主体应当对于合作方的用能情况进行关注,主要方面包括:1)合作方的用能量。用能量关系到项目所发电量是否能够被用能单位消纳,且一般而言用能单位的电价要高于国网收购电价,因此合作方的用能量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收益;2)合作方的用能量稳定性。在用能量调查中,短期的用能量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合作方的用能水平,因为很多合作方由于其自身的业务特性,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的用能量波动,如果在开发前期没有关注该等波动,也将对长期的收益估算产生重大影响。(2)合作方的资信和发展潜力将影响项目投资成败由于合作期长达25年,因此需要对合作方业务的基本情况、稳定性以及行业发展前景进行调查。其次,项目开发主体应当对合作方的长期发展能力特别关注,因为该能力不仅涉及合作方是否能够按时支付用能费用,也与合作方是否有能力持续稳定的履约存在直接关系。因此,如果有条件,建议项目开发主体或者采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方式,对合作方开展全方位的调查。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合作方有明显的谈判优势地位,极可能直接拒绝提供相关资料。但是,项目开发主体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方式,可以合法、合规、高效地完成对合作方的外围调查和分析。如果合作方是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查看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ESG报告等公开信息获得所需信息;对一般的非上市公司,也可以通过其他公开途径获得合作方的部分信息。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对项目实施区域和合作方进行了上述基本情况的调查后,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之前,需要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根据项目上网方式的不同,涉及的内容也不同。在“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项目中,由于合作方需要用能,涉及用能费用支付,项目开发主体和合作方往往需要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EMC合同);在“全额上网”的项目中,由于合作方不需要用能,本质上合作的关系是合作方向开发主体出租项目实施区域,项目开发主体支付租金,因此项目开发主体和合作方仅需要签订租赁合同。(1)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中,双方成立租赁法律关系和供用电双重法律关系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属于非典型合同。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人民法院一般倾向于将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认定为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同时建立租赁法律关系和供用电法律关系。(2)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中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应当采用续签合同等方式妥善约定一般来说,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运营期限为25年,并且不包含建设期的时间。因此,在EMC合同和租赁合同中,要特别注意对于租赁或合作期限的约定。(2019)皖民终973号案件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双方在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为二十五年,超过法律规定的二十年租赁期上限,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超过部分的租赁期无效。因此,笔者建议,一方面,可以对建设期设置类似于“免租期”的条款,可以在减少开发主体的成本在同时明确自项目投产后开始计算25年节能效益分享期,以保证使用期限和节能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民法典对最长租赁期限的规定为20年,合同应当合理设置超过20年租赁期限部分“以同等条件签订补充协议”等条款,以最大限度避免超过20年部分无效的风险。此外,在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中,还可以设计对因暂时停产、检修等事项导致项目停止发电的期限从节能效益分享期中扣除,并与项目实施/租赁期限保持一致的条款,以避免某些原因导致项目暂停后,节能效益分享期缩短影响项目收益以及节能效益分享期和租赁期限不一致的问题。在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中,还需要对项目的能源基准、设计方案、投资模式、验收移交、设备所有权、节能效益计算和分享、违约责任、合同终止等条款进行妥善安排。四、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备案及合规支持性手续备案管理目前,我国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备案管理[4],且2016年6月起不受年度规模限制[5]。实务中,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一般由区一级项目备案主管部门负责备案,主要为当地发改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我国领域和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或者填报对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的分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属于“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的“其他光伏发电”,根据该目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此外,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7],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后,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在实务中,大部分地区采取的是要求建设单位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完成备案的模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时限为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8]。对部分合规支持性手续在备案阶段豁免的充分理解为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发展,简化备案流程,能源主管部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备案阶段免除了部分合规支持性手续,包括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9]。但是,根据实务中经办的项目情况,在上述文件,除了发电业务许可、节能评估等根据相关规定本身就对光伏项目免除的手续,其他手续仅仅是在备案流程中免除。如环境影响评价,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办理备案时无需向备案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材料,但是不意味着该项目就免除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环境影响登记表)还是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相关规定,在项目投产运营前完成填报及备案。五、结语由于篇幅所限,关于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其他风控建议,将在(二)篇:《工程建设、并网投产及投资风控建议》和(三)篇:《用能单位转停产引发项目投资人索赔典型案例解析》进一步介绍。参考资料[1]《2023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发布时间2023年7月27日,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s://www.nea.gov.cn/2023-07/27/c_1310734298.htm[2]《2023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日,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s://www.nea.gov.cn/2023-11/03/c_1310748819.htm[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第六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第十三条:“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5]《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施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利用固定建筑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受年度规模限制,各地区可随时受理项目备案,项目投产后即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范围。”[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9]《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第十一条:“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2024-01-12
直升机吊装整座铁搭、继电保护设备远程不停电升级、AI技术规模化用于输电线路发热检测……越来越多的“黑科技”在电网运维中广泛应用,逐渐成为电网公司开展提质增效工作的“标配”。那么2023年在电网运维都有哪些科技突破呢?全国首个继电保护设备远程不停电升级技术试点成功11月10日,全国首个继电保护设备远程不停电升级工作在深圳110千伏逸秀变电站试点成功,标志着南方电网公司二次运维模式优化工作取得重大技术突破。针对继电保护设备远程升级面临的高安全难题,项目组提出三大原创技术——防信息篡改的可信白名单技术、防外部攻击的异常控制命令多级阻断技术和保障装置升级的安全性技术。利用设备唯一识别码和IP地址多重校验升级命令的技术,保证装置升级的唯一性;升级前自动执行安全措施的技术,可防止升级过程中程序异常导致的不正确动作,保障了装置升级过程的可靠性。全国首次特高压换流站二次设备无负荷相量测试工作完成10月20日,宁夏电力超高压公司圆满完成±800千伏灵州换流站750千伏电流互感器变比调整及无负荷相量测试工作。这次全新的测试减少了倒闸操作30余项,降低了人员倒闸操作的安全风险,避免了750千伏母线陪停的电网风险,有效提升了电网运行可靠性。南方电网首个4G/5G通信基站柔性负荷调控试点成功随着广东省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主站对I型智能柔性调控终端下达远程调控分合闸指令,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岭梅社区内的4G/5G通信基站实现市电及储能电池的自动无缝切换。该基站在负荷柔性可调的同时保证了通信设备不间断运行,标志着南方电网公司实现4G/5G通信基站柔性负荷调控“零的突破”。4002米!国内海拔最高的超高压线路带电作业完成10月24日,在海拔4002米的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香格里拉镇杜鹃山上,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完成500千伏乡水一线131号塔消除缺陷带电作业。这是目前国内海拔最高的超高压输电线路带电作业。此前,运维人员在隐患排查中发现,500千伏乡水一线131号塔导线线夹螺栓松脱,可能引发线路跳闸。为不影响电网正常运行,负责线路运维的四川送变电公司决定开展带电作业。由于山区天气变化大、带电作业时间窗口期短、工具材料运输困难,带电作业班前后5次进行现场踏勘,制订了包含使用重载无人机运输工器具、三维建模校验安全距离、可见光摄像辅助安全监护的作业方案。国内首次!直升机整塔吊装8月9日17时至18时,在黑龙江省牡丹江海林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一架H215型号直升机在110千伏海长输电线路抢修现场吊装新组立的输电铁塔,加快抢修受损铁塔。为应对近期极端强降雨引发的洪涝灾害,国家电网紧急调配直升机、固定翼无人机等空天综合力量开展防汛救灾跨省应急支援。此次作业是国内首次全独立自主直升机输电铁塔整塔吊装作业。直升机的应用,有效解决了抢修难题,大幅提高了供电抢修速度。我国首次将AI技术规模化用于输电线路发热检测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由国网电力空间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华北电力大学等单位研发的输电线路红外缺陷智能识别系统,在我国主要超特高压线路运维方面实现产业化应用。这是国内首次将人工智能(AI)技术规模化应用于输电线路发热检测。据了解,新研发的输电线路红外缺陷智能识别系统,仅需一键上传巡检红外视频就能快速抽帧并智能识别发热缺陷,可辅助线路运维单位及时消除线路跳闸停电的隐患。国家电网首次采用X射线完成特高压输电线路带电检测作业时值六月,华北地区持续高温,河北涞源1000千伏岳定双回特高压线路接续金具发现安全隐患,国家电网出动直升飞机,首次采用X射线检测作业,耗时50分钟,在确保输电线路不停电的状态下,完成了对线路隐患点的检修作业任务,成功排除了隐患,有效保障了迎峰度夏期间京津冀地区电力供应。国内首次超千米10千伏旁路带电作业在鞍山完成5月12日,国网辽宁电力在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成功实施了国内最长10千伏分段式旁路带电检修架空线路作业,并实现旁路系统设备和材料的多元化组合,标志着国网辽宁电力在旁路带电作业方面再次取得新突破。此次带电作业中,国网辽宁电力在国内首次搭建千米以上旁路供电系统、省内首次开展跨地市联合带电作业、多种元素共建旁路系统、多项创新工器具综合应用,保障了作业顺利完成。国内首例纯新能源黑启动试验5月26日14时27分,内蒙古电网额济纳地区“源网荷储”微电网示范工程投产第一阶段纯新能源黑启动试验圆满成功,打破了传统电力系统运行对常规旋转机组的依赖,为构网型储能技术发展开辟了全新应用场景,为全国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提供了重要参考。中国首个1000千伏特高压站实现一键顺控5月9日,中国首个投入商业化运行的特高压交流变电站——1000千伏荆门特高压站完成一键顺控投切1000千伏变压器调试操作,倒闸操作跨入“分秒”时代。国内首次运用大载重无人直升机助力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年检工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5月7日透露,锦屏-苏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年检期间,受地形条件限制,该公司与国网电力空间技术公司采用大载重无人直升机协同作业,助力锦苏特高压年检工作进行。这是国内首次运用大载重无人直升机协同完成特高压输电线路年度检修任务。据了解,参与此次作业的无人直升机整机国产率达100%,可挂载200多公斤重物,续航时长为4.5小时,具有安全可靠、机动灵活、不受地形限制等优势,可快速将设备材料送达作业点,节约人力和时间,大幅提升检修效率。国内首次超大城市坚强局部电网黑启动试验广州坚强局部电网黑启动试验取得成功,这是我国首次举行超大城市坚强局部电网黑启动全过程试验,全方位检验了广州电网应对极端故障的供电保障能力,填补了该领域国内的实践空白。试验历时7个小时,其间系统各项运行参数均保持稳定,验证了在极端情况下局部地区发生大面积停电时,广州坚强局部电网“黑启动”可迅速有效恢复城市重要负荷,成功构筑了城市电网应对极端故障的生命线,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保障核心城市供电安全方面具有标杆示范作用。“5G+量子”技术首次全面应用于虚拟电厂 调控负荷缩短至15秒内5月,根据合肥电网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合肥市将“5G+量子”技术全面应用于虚拟电厂,成功实现升级。据了解,这项应用在国内尚属首次。目前,5G新技术的加入使得合肥虚拟电厂调控负荷的速度由过去的90秒左右,大幅缩短至15秒内甚至更短时间。而“量子加密”技术则使得负荷调制指令加上了随机变化的密码,大幅提升了操作安全性和可靠性。全国首次无人区1000千伏特高压直升机带电作业在福建完成5月4日,在福建宁德洪口乡,经过近2个小时的空中作业,1000千伏特高压都榕Ⅰ路实施直升机吊篮法带电作业,成功消除线路设备隐患,保障了福建与华东联网主通道安全。据悉,这也是国内首次实施无人区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直升机带电作业。据介绍,此次无人区1000千伏特高压直升机带电作业为全国首次开展,填补了国内利用直升机在无人区开展带电作业、直升机辅助更换1000千伏特高压线路间隔棒的两项空白,有效提升了大电网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确立中国在特高压线路带电作业的国际领先地位。国家电网实施全国首次直升机辅助更换特高压线路绝缘子作业4月8日,在±800千伏复奉线浙江湖州段,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国网电力空间技术有限公司顺利完成全国首次直升机辅助更换特高压线路绝缘子作业,成功消除破损复合绝缘子缺陷隐患。国内首次!20千伏移动箱变车完成不停电更换柱上变压器作业3月24日,在江苏无锡经开区工业园区内的20千伏凤华线21号杆,国网无锡供电公司完成了20千伏移动箱变车不停电更换柱上变压器作业。该移动箱变车为无锡供电公司自主研发,具有20千伏、10千伏智能切换及0.4千伏升压至10千伏、20千伏功能,为国内首创。中国首套配网线路智能登杆带电作业机器人“上岗”传统带电作业依赖于斗臂车进行人工作业,在带电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始终处于高电压、强电场中,风险很高,需要穿戴全套的安全防护用具,遇到高温或寒冷天气,对作业人员的体力还有操作精度都是很大的考验。国网西宁供电公司在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科技部的牵头下,于2022年1月开始研创10千伏地电位登杆带电作业机器人。历时15个月成功完成移动升降系统、作业机械臂、主手控制装置等关键领域研究,并完成样机组装实地应用。据悉,研制而成的带电作业机器人由抓手、升降平台、遥控器等模块组成,能够运用视觉定位、运动控制等核心技术实现压接引线、剥除绝缘层等功能。作业人员只需要在地面控制带电作业机器人,就可以在终端上进行作业全过程“一键操作”,有效提高了带电作业效率和安全性。首次!特高压线路感应电压测试在赣完成3月21日,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首次开展的特高压线路感应电压测试工作完成。测试工作在1000千伏潇江Ⅰ线指定塔位进行,现场测试结果与江西电力科学研究院仿真计算结果吻合。在同塔双回特高压线路单回停电检修情况下开展特高压感应电压测试,在国内尚属首次。首次!特高压GIS隐蔽部位带电检测完成2月16~17日,在长沙1000千伏特高压潇湘变电站,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首次完成1000千伏气体绝缘金属全封闭组合电器(GIS)隐蔽部位高功率电子直线加速器带电检测,成功实现了1000千伏GIS隐蔽部位结构带电检测。检测采用高频电磁场加速原理的电子直线加速器激发获得的高能X射线,透照穿透力强,常用于大型构件的结构无损检测。本次带电检测的成功实施,表明该技术适用于电力设备检测领域,为特高压1000千伏GIS等大型关键设备隐蔽部位结构带电检测提供了新途径。国内首次特高压直流地线光缆带电融冰进入二月,陕西等地出现雨雪冰冻天气,秦岭腹地的±800千伏祁韶线部分区段出现覆冰。2月13日,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对特高压±800千伏祁韶线(陕西段)实施带电融冰,确保跨区线路安全可靠运行。这也是国内首次特高压直流地线光缆带电融冰。当日12时,融冰装置正式启动,经过降压整流的直流电通过热效应加热祁韶线地线光缆,线路覆冰逐渐消融。